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是由黨委的領導地位和黨委統一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主體地位所決定的,是各級黨組織的分內職責和應盡義務,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確保黨風廉政建設成效至關重要。作為地方黨委來說,落實主體責任,要注重“五個增強”。
一要增強履行責任的主動性。黨委(黨組)書記是落實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要樹牢抓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是失職、抓不好就是瀆職的意識,做到主動抓、親自抓、經常抓、合力抓,主動抓就是決不當甩手掌柜,凡事不能等著上級安排和紀委匯報,要結合實際主動開展工作;親自抓就是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經常抓就是要常抓不懈,長抓常新,盯緊作風領域出現的新變化、新問題,及時跟進對策措施,不斷將作風建設引向深入;合力抓就是班子成員要立足職責分工,主動研究部署、指導督促、檢查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形成人人有責、齊抓共管,上下貫通、層層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要增強選人用人的科學性。選人用人是黨委落實主體責任的重中之重,也是營造良好從政環境和政治生態的根本前提。要加大糾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力度,嚴格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好干部“五條標準”和“三嚴三實”要求,嚴格落實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撥任用工作條例》,強化“五個優先” 選人用人導向,即優先選拔低調不張揚、有真才實學、扎實苦干的干部;優先選拔思想解放、開拓創新、敢闖敢試、實績突出的干部;優先選拔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面前,堅守一線、指揮有方、不怕犧牲、無私奉獻的干部;優先選拔善于做群眾工作,在處理信訪和維穩中能力強的干部;優先選拔在招商引資、項目爭取、服務發展方面表現突出的干部,把強化監督貫穿干部培養、選拔、任用、管理等各個環節,注重黨員干部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中的一貫表現,特別是在重要關頭、關鍵時刻的表現,真正做到不唯分、不唯票、不唯學歷、不唯GDP、不唯年齡,切實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干部選出來、用起來,不斷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眾的滿意度。
三要增強作風建設的持久性。近年來,我們先后以深入開展“三問三解三查”“作風建設年”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抓手,堅決反對“四風”,狠剎“五股歪風”,推動黨風政風持續好轉。實踐證明,作風建設抓與不抓不一樣,經常抓和臨時抓不一樣,必須要常抓不懈,久久為功。要牢固樹立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思想,始終繃緊作風建設這根弦,持之以恒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持續之以恒解決“四風”問題,持續以恒狠剎“五股歪風”,堅持教育引導、監督管理、嚴肅懲處三管齊下,推動作風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要以正在開展的“三嚴三實”專題教為抓手,進一步加強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進一步改進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真正把嚴的意識、嚴的規矩、嚴的風氣樹起來,把實的作風、實的責任、實的措施立起來,努力讓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風。
四要增強制度機制的約束性。增強制度的約束性,是從源頭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根本舉措。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我們重視發揮制度的治本功能,認真做好制度的“廢、改、立”工作,強化對不良風氣的剛性約束。特別是將352項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195項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納入縣政務中心,以“制度+科技”推行管辦分離、并聯審批、電子辦件和電子監察制度,推進了權力運行的程序化和公開透明。要繼續強化對權利運行的制約監督,在預防層面,要健全落實“三重一大”等制度,建立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責清單,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在監督層面,要綜合運用明查暗訪、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等方式,推動各級依法行政、依法用權;在工作層面,要健全完善基層黨組織定期向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考核辦法,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風險防控工作,不斷夯實各級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
五要增強查辦案件的實效性。一方面,要支持紀委推進“三轉”,加快完善和推行“統派直管”監督模式,讓紀委聚焦中心任務,集中力量問責。一方面,要支持紀委查辦案件,做紀委的堅強后盾,讓紀檢監察干部放下包袱、甩開膀子,以嚴的紀律、鐵的手腕抓好反腐敗工作。要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突出重點人、重點領域、重點問題和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行為,加大案件查辦力度,高懸反腐敗利劍、強化懲治威懾,使黨員干部“不敢腐”。特別是對辦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面臨的阻力,黨委要挺身而出,靠前指揮,為查辦案件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切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震懾一批,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杜鳳軍 作者系中共漢陰縣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