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縣委書記,如何履行好自己的職責,我認為在政治新常態下,關鍵是要讓黨委回歸主業,強化對“兩個責任”的落實,把主要精力放在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上,通過提高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干部隊伍的戰斗力推動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
一、強化“兩個責任”必須深化認識
“兩個責任”落實不力,我認為首要是認識上不到位,我認為應從五個層面來理解我們所肩負的“兩個責任”。
首先,強化“兩個責任”,是我們黨始終立于不敗之地的內在要求。這些年,黨員干部的腐敗問題,影響非常惡劣,嚴重損害了黨群干群關系和黨的聲譽。說到底是“兩個責任”沒有盡到。要使我們黨永葆先進性和純潔性,始終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強化“兩個責任”,從嚴管黨治黨。
其次,強化“兩個責任”,是實現民族復興的必然選擇。要完成這一使命,離不開黨的執政能力的提高和發揮,離不開人民群眾的共同參與和奮斗,離不開國際社會的認同和支持。如果“兩個責任”落實不好,黨紀就會松弛,政令就會不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就難以執行;如果“兩個責任”落實不好,腐敗就會侵蝕黨和國家的肌體,對內會失去群眾的信任,導致人心渙散,對外會損害中華民族在國際社會上的形象,最終會影響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再次,強化“兩個責任”,是順應民聲民意的關鍵舉措。隨著時代發展,人民群眾的民主法治意識會越來越強,社會各方面對黨員干部的監督會越來越嚴,黨內外對懲治腐敗和糾正不正之風的呼聲會越來越高。群眾發現哪個干部有問題,如果黨委不管、紀委不查,不給公眾一個交代,舉報信和網貼就會滿天飛,久而久之,就會使黨失信于民。
第四,強化“兩個責任”,是保護干部政治安全的基本途徑。在當前高壓反腐和輿論嚴格監督的背景下,有些干部感覺到“誠惶誠恐”,為什么會有這種認識和壓力呢?根子還是自身不硬,怕被舉報、被查處、被追責。換而言之,只要自己不貪腐、不違規、不違紀,有什么好怕的?當然,要做到這些,不僅要靠干部自律,還要靠“兩個責任”的落實。平時把干部管得緊一些、監督得嚴一些,違法違紀問題自然就少了,客觀上也就達到了保護干部的目的。
第五,強化“兩個責任”,是適應高壓反腐新常態的必由之路。適應新常態,就必須認真落實“兩個責任”,一邊踏踏實實干事,一邊加強自我管理。
二、履行“兩個責任”必須抓住關鍵環節
從黨委的主體責任上看,關鍵環節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一要堅持良好導向,選好用好干部。這是基礎和關鍵。因為選一個好干部,就會樹立好導向、帶來好風氣,如果選一個不好的干部,就會打擊一大片人、助長歪風邪氣。在干部選拔任用上,要注重選用“四為四好”干部。“四為”就是能為、敢為、善為、有為,“四好”就是品德好、紀律好、政績好、口碑好;要重基層、重公論。“重基層”就是注重從基層選拔干部。因為基層干部最接地氣、最務實、最能吃苦、最敢于擔當。“重公論”就是注重選拔群眾公認的干部;要重實績,看提拔對象實實在在地干了哪些事;要注重選用“敢抓敢管”的干部。選拔干部,廉不廉潔、干不干凈是底線,但要敢于重用那些敢抓敢管、敢于堅持原則、敢于動真碰硬的有“爭議”的干部,這類干部往往是黨和人民事業最需要的。
二要“嚴”字當頭,加強干部日常管理。重點要抓好三個方面:一是教育,二是機制,三是監督。對各級黨委而言,關鍵要支持和督促紀委履行好監督職責,違規違紀問題就能得到有效預防。
三要著眼長遠,構建管黨治黨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機制,就是要把人權、財權、物權、事權和執法權統統關進制度的“籠子”,確保管長效、能治本。為此,縣委正在構建素質教育、敢抓敢管、監督制約、激勵競爭、聯系群眾、基層組織建設等六大機制,只要把這些制度機制落實到位了,縣委管黨治黨的水平就會上升到一個新的層次。
四要強化懲戒,維護黨紀國法的威嚴。俗話說:兵不斬不齊,將不斬不勇。在實行“一案雙查”的背景下,對違反黨紀國法的人和事必須嚴加懲處,“殺一儆百”。如果姑息遷就,就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因此,要在違規違紀干部的懲處上敢于下茬較真,否則,不但自己要被問責,還會損害黨紀國法的威嚴。
五要強化考核,夯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我們不斷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主要目的是通過嚴格的考核和剛性的結果運用,倒逼各級黨委和紀委認真落實“兩個責任”,進而形成黨風廉政建設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李啟全 作者系中共石泉縣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