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譚波才
先蠶,即始教人以養蠶者。它同先農、無牧、先棉等一樣,是古代對為農業做出巨大貢獻者“敬仰”和“崇拜”的一種儀式化表達。蠶神,即創造、護估蠶的超自然神靈,是神靈崇拜、祖先崇拜的外在表現。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歷史上造成了對先蠶和蠶神概念的混淆。其實,先蠶并非蠶神,西陵氏嫘祖也非是最早的先蠶和蠶神。
夏代,是中國第一個奴隸制王朝,極有可能是創建王室養蠶的發端。公認為記載夏代農事的《夏小正》在三月行事中著述:“妾子始蠶,執養宮事”。周匡明認為:“女奴隸稱妾,‘子’是對婦女的尊稱,當然是指女奴隸主了。‘宮事’就是女功之事。整句話的意思即女奴主的監督下,要進行養蠶、治絲、織造、制衣等一系列長期的操勞之事”(周匡明:《中國蠶業史話·開啟蠶文化的金鑰匙——夏王朝》)。此時期,也極有可出現了“最早”的蠶神!渡胶=·海外北經》記載:“歐絲之野在大踵東,一女子跪據樹歐絲。”此應為“蠶馬故事”的雛形。關于“蠶與馬為類”,任乃強認為:蠶叢氏與羌族同源,羌人善養馬牛羊。既居河谷,不利于養牛羊,行動咸需于馬,故氐族皆有宜于山道之良馬及驢行銷內地,是謂“莋馬”。
商代,繼續沿襲“執養宮事”,一時間甚至出現了“窮奢極欲”的地步。《太公六韜》記載:“夏殷桀紂之時,婦人錦繡文綺之坐席,衣以綾紈,常三百人。”此時期,出現了將蠶神或先蠶與祖宗并祭的現象。上個世紀,河南安陽殷墟遺址出土一片卜辭,其內容為“貞元示五牛,蠶示三牛。十三月。”大致意思是:某年十三月,占卜祭祀元示用五牛,祭祀蠶示用三牛。元示,即殷人的祖宗上甲微;蠶示,即蠶神或先蠶;五牛、三牛,即類似后來的太牢、少牢之禮。蠶神或先蠶與祖宗并祭,并采取最高禮儀,說明殷商對蠶神或先蠶極為崇拜,它不僅關系蠶桑乃至農業生產的豐收,甚至還關系到統治權力的安全。據記載,稟辛、康丁時期,甚至還用奴隸來祭祀先蠶或蠶神。
周代,蠶桑在國家政治“舞臺”上的地位和作用不斷提升,“執養宮事”更加權威化和制度化。《禮記·祭義》記載:“古者,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之。筑宮仞有三尺,棘墻而外閉之。及大昕之朝,君皮弁素積,卜三宮之夫人、世婦之吉者,使入蠶室,奉種浴于川,桑于公桑,風戾以食之……歲既單矣,世婦卒蠶奉繭以示于君,遂獻繭于夫人。”《禮記·月令·季春》記載:“是月也,命有司無伐桑柘,愛蠶食。有司,謂主山林之官。乃修蠶器。蠶器,謂簿、槌、锜、筐之類。”此時期,先蠶或蠶神開始“具象化”,并誕生了先蠶禮!抖Y記·月令·季春》記載:“后妃齊戒,享先蠶而躬桑,以勸蠶事。季春吉祀,皇后享先蠶。先蠶,天駟。享先蠶而后躬桑,示率先天下也。”
秦漢時期,統治階段視“榖帛實天下之命”( 氾勝之:《氾勝之書》),在朝廷設置專門的“蠶官丞”,直接為王室服務。《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少府屬官有東織室令丞,西織室令丞。”為鼓勵蠶桑,上至皇帝、皇后,下至公侯、夫人,或親耕、或親桑、或自績。《漢書·景帝紀·二千石修職詔》記載:“農事傷則饑之本也,女紅害則寒之原也。夫饑寒并至,而能亡為非者募矣。聯親耕,后親桑,以奉宗廟粢盛祭服,為天下先;不受獻,減太官,省徭賦,欲天下務農蠶,素有畜積,以備災害”。此時期,先蠶逐漸被蠶神所代替,并出現了具體蠶神!稘h舊儀下·中宮及號位》記載:“春,桑生而皇后親桑於苑中,蠶室養蠶千薄以上,祠以中牢羊豕祭蠶神,曰苑窳婦人、寓氏公主,凡二神。”《中國農業通史·原始農業卷》認為,“苑”多指皇家宮室,“窳”則是凹陷低下的意思,在這里作低洼陰濕之意。蠶兒喜濕,苑窳婦人則是指在陰濕的蠶室中主事的婦女;“寓”取“寄寓”之意,所以苑窳婦人、寓氏公主實際上皇室養蠶女子的神化。而分為二神祭祀,從字畫理解來看,婦人可能指已婚婦女,公主則指未婚少女,他們分別代表蠶兒生長的不同階段。
南北朝時期,統治階級已不滿足“執養宮事”和“聯親耕,后親桑”,開始追根溯源、敬天法祖,將養蠶的發明權歸結于自己的先祖,并以國家最高規格禮儀祭祀。《隋書》卷七《志第二·禮儀二》記載:“(后齊)每歲季春,谷雨后吉日,使公卿以一太牢祀先蠶黃帝軒轅氏于壇上,無配,如祀先農。禮訖,皇后因親桑于桑壇。”后來,也許感到自古以來蠶事從來是婦女擔當的事,于是又把創造養蠶絲織的發明權為黃帝妻子西陵氏!端鍟肪砥摺吨镜诙·禮儀二》記載:“后周制,皇后乘翠輅,率三妃、御媛、御婉、三公夫人、三孤內子至蠶所,以一太牢親祭,進奠先蠶西陵氏神。禮畢,降壇,昭化嬪亞獻,淑嬪終獻,因以公桑焉。”
至此,歷經數代“進化”,“妾子始蠶”演化成“西陵氏始蠶”,并逐漸成為歷史“定論”,后又被《資治通鑒》《通鑒前編》《文獻通考》《王楨農書》等典籍所轉抄、復述和疊加,甚至出現了“伏羲化蠶,西陵氏之女嫘祖帝為妃,始教民育蠶,治絲繭以供衣服”(《路史》),將“創世神”伏羲也附會其中,先蠶和蠶神概念也變得越加模糊和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