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提升基層治理效能,近日,市委編委印發《安康市鎮(街道)權力清單指導目錄(2024年版)》,持續為基層賦權擴能、撐腰松綁、依法履職提供基礎性制度保障。
高度重視 精心組織
省委編委印發省版鄉鎮(街道)權力清單指導目錄后,市委編辦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把制定我市鎮(街道)權力清單作為持續為基層減負增能、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問題的重要舉措。認真研學系列法規政策,及時下發《關于做好全市鎮(街道)權力事項梳理編制工作的通知》,按照“依法依規、不重不漏”原則,組織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依據安康地方性法規規章及相關法律法規“立改廢釋”情況,梳理編制形成了《安康市鎮(街道)權力清單指導目錄(2024年版)》初稿。
嚴格審核 精準編制
我市鎮(街道)權力清單指導目錄初稿形成后,市委編辦集中力量,逐條比對省版指導目錄,查閱100多部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嚴格審核把關,廣泛征求市級相關部門、各縣(市、區)及省委編辦建議意見,書面移送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進行合法性、專項性審查,按程序審定后予以印發,明確了鎮(街道)193項法定職權。各縣(市、區)在市版指導目錄基礎上,結合綜合行政執法賦權工作,將各鎮(街道)差異化承接的縣級行政執法事項納入鎮(街道)權責清單,按照“基礎指導目錄+賦權自選目錄”精準編制各鎮(街道)權責清單。
健全機制 注重實效
充分發揮權責清單的基礎性制度作用,按照“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的要求,將鎮(街道)權責清單貫穿到管理運行的各環節、各方面,作為鎮(街道)履行職責的法定依據。出臺《安康市權責清單動態調整和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健全鎮(街道)權責準入機制和清單編制、調整、公布、實施、監督全流程運行監管機制,為構建“照清單履職、按清單辦事、依清單問責”的簡約高效基層管理體制賦能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