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李研 李正治)近日,市委審計委員會召開會議,研究通過了《安康市市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直報辦法(試行)》《安康市市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反饋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直報和反饋工作,增強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為細化優化結果反饋運用,做實做好審計監督“后半篇文章”提供了制度遵循。
《直報辦法》共8條,強調將市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采取一定形式直接報告市委審計委員會領導,明確了直報工作的原則、責任、程序,細化了單獨直報、分行業類別直報、分階段集中直報三種方式,確保審計結果“直通車”快、準、實,為黨委了解領導干部工作情況和科學考核評價提供重要參考。
《實施辦法》共15條,強調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結束后采取一定形式向特定對象反饋審計結果和相關情況,細化了單獨反饋、分行業類別反饋、集中反饋三種反饋方式以及通過會議形式反饋的相關要求,明確了反饋內容主要是市委審計委員會領導批示和審計評價、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對領導干部的責任認定、審計建議等,建立了整改結果報送和責任追究機制,促進審計查出問題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