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楊厚生)日前,省民政廳《工作動態》(第二十三期)刊發安康市鄉村道路命名工作經驗,供全省學習借鑒。
為規范全市鄉村道路命名更名管理,推動城鄉地名公共服務均等化、規范化,根據《地名管理條例》《地名管理條例實施辦法》《陜西省地名命名更名備案公告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市積極探索鄉村道路命名管理的制度機制,出臺了《安康市鄉村道路命名管理辦法(試行)》。
《安康市鄉村道路命名管理辦法(試行)》共15條,包括命名范圍、部門職責、命名原則、命名程序、備案公告、標志設置、標準名稱使用等內容,明確了申報鄉村地名應該提交的材料,細化了鄉村道路命名的申報審核流程,是鄉村道路命名管理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