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條例》的執法,更是一個考驗執法部門的決心和能力的過程。
各級各部門要仔細對照《條例》,結合行業職責,精準梳理工作任務,制定切實可行的落實清單,明確責任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全力推進《條例》貫徹實施;同時要嚴格《條例》執法。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法定職責,堅持教育與懲戒相結合原則,常態化組織執法人員開展聯合執法,及時糾治不文明現象,嚴肅查處違規違法行為,全面落實教育與懲戒措施,更要做到文明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推動形成貫徹執行《條例》的強大合力。
《安康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共五章,四十條。
第三章 促進與保障
第二十六條
社會行政事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加強志愿服務行政管理及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依法制止和糾正不文明行為,倡導文明新風。
第二十七條
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旅游行業監管,規范旅行社、景區管理機構等旅游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的行為,促進文明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