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端蛯徃濉窂穆鋵嵄O管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成果、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強化地方政府責任落實、創新監管機制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嚴懲重處違法違規行為六個方面對現行法律作了修改和補充。
其中增加了食品網絡交易監管制度、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禁止嬰幼兒配方食品委托貼牌生產等規定以及責任約談、突擊性檢查等監管方式。
在行政許可設置方面,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經過專項論證,在《送審稿》中增加規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和保健食品產品注冊兩項許可制度。
主要修訂內容
嬰幼兒配方食品
配方標簽等應嚴格備案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以來,很多中國消費者對國產嬰幼兒奶粉喪失信心,不少媽媽開始托出國的朋友購買“洋奶粉”。各式各樣的“洋奶粉”蜂擁進入中國消費市場。然而,這些洋奶粉質量卻參差不齊,反映“洋奶粉”存在分裝、造假、質量不過關等問題的呼聲愈演愈烈,對中國消費者和乳業也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為強化對嬰幼兒配方食品的嚴格監管,送審稿提出,國家對嬰幼兒配方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應當將生產原料、產品配方及標簽等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不得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
換言之,國內部分洋品牌,此前因在國內產能不足,需要從海外市場直接進口大包裝嬰幼兒奶粉,然后在國內再分裝,或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在境內加貼標簽等,這些在境內“加工”洋奶粉的方式都將受到嚴格管控。
網購食品
食品出問題網站先行賠
如今網絡購物已經逐漸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一種重要的交易形式,網絡購物的品種也從最初的衣服、電器涵蓋到今天的各個領域,淘寶、京東商城、我買網、1號店等多家網絡交易平臺都在進行食品在線交易。
然而,由于網上銷售食品準入門檻低、經營地點不固定、缺乏正規手續,假冒偽劣和“三無食品”混雜其中,網購食品安全問題越來越引起消費者的重視。
在昨日公開征求意見的送審稿中,對食品網絡交易監管進行進一步說明,《送審稿》規定了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并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未履行法定義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并先行賠付。
也就是說,消費者在某一交易平臺購買了出現質量問題的食品時,該交易平臺將負起相應的連帶責任,在對其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之前,該交易平臺需要出面,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付,以保障網購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