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修訂
部分監管部門職責調整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部分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職責做出了調整!缎抻喐濉分忻鞔_,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工作職責由國務院規定。同時對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務院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國務院公安部門以及國務院其他與食品安全工作相關的部門應該履行的相應職責作出明確。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的工作機制。
背景
征求5000余條意見終成型
為使此次修訂的送審稿“落到實處”,工作組特別梳理了當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2009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情況進行了評估;同時還研究借鑒國內外有關食品安全工作的實踐和經驗。為了兼顧公平性與科學性原則,工作組征求各地區、相關部門、行業協會、食品企業以及社會公眾意見和建議5000余條,并委托有關單位開展課題研究30多項;召開相關座談會、研討會近30次,在此基礎上形成了《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共134條。
意見反饋方式
即日起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www.chinalaw.gov.cn),以信函和電子郵件spaq@chinalaw.gov.cn等方式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同時,還可以通過信函方式反映意見,可將意見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郵政編碼:100035),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安全法修訂征求意見”字樣。據悉,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