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共五章,四十條。
第三章 促進與保障
第二十條
鼓勵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開展文明單位創建活動,將文明行為規范納入職業規范、開展崗位培訓,樹立行業新風。
本條旨在鼓勵各單位積極開展文明單位創建活動,并提出了將文明行為規范納入職業規范和開展崗位培訓的要求,以樹立行業新風。開展文明單位創建活動,將有助于提升整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
我市正積極開展文明單位創建、文明城市創建、文明村鎮創建、文明家庭創建、文明校園創建等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據統計,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全國文明單位22個、文明村鎮16個(5鎮11村)、文明校園3個、文明家庭2個。共有省級文明城市(縣城)4個、省級文明單位105個(含25個省標單位)、文明村鎮20個(7鎮13村)、文明校園34個、文明社區 11個、文明家庭2個。共有市級文明單位358個、文明鎮村252個、文明校園141個、文明社區66個、文明家庭54個。